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涉嫌受賄一案,信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吉平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局副局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李吉平出生於1955年,遼寧大連人,2008年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2016年卸任,其後他曾以國開行原副行長的身份出席多場金融論壇。
今年3月13日,官方通報李吉平被查;8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其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