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名不認罪被告,法庭今早作出裁決,除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成。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歡迎法庭今次裁決,雖有2名被告暫時脫罪,但從判詞可以看出,法庭認為今次事情嚴重,雖參與度有不同,但各被告都是目無法紀、以身試法,法庭義正詞嚴裁決,對他們而言屬當頭棒喝。至於2名暫時脫罪被告,主控官亦已作出上訴。
李桂華稱,經過118日審訊,檢控官將海量證據在法庭展開,相信大家清楚明白,初選只是一幌子,各被告是想取得立法會半數議席,因此稱之為35+。
李桂華表示,他們進入議會後將作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屆時行政長官將要按《基本法》解散議會,立法會要重選,之後被告再重施故技,令行政長官要按《基本法》辭職,最終目的令政府癱瘓。
他指出,3年多後的香港已很平靜,如當時沒當機立斷將這些人揪出,將踏上他們所指「攬炒十步曲」結果,繼續有示威、制裁、社會將停頓下去。
李桂華又提到,審訊期間有很多外來抹黑與恐嚇,對參與審訊人士產生很大壓力,但他們仍無畏無懼地繼續肩負任務,他表示非常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