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第四批被告今早開始求情,代表前公民黨毛孟靜的大律師黃雅斌陳詞,強調毛孟靜質疑否決《財政預算案》的需要,私下反對「攬炒」,但參與落實,並對此承擔後果,建議量刑起點為監禁5至6年。
黃雅斌呈上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的求情信,石指二人雖然立場不同,但會交流觀點,認為毛作為立法會議員對香港作出貢獻,融樂會求情信表揚毛孟靜為少數族裔作出貢獻。
辯方指出,現年67歲的毛孟靜沒有向其他被告施壓,深切反省後明白涉案計劃對公眾構成損害,已有悔意。
法官陳慶偉提到有證供指戴耀廷向毛孟靜諮詢意見,關於計劃有否違法等。黃雅斌稱對此不知情,但不同意以此為由視毛為組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