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完成有關康文署轄下戶外遊樂和康體設施的保養與維修的主動調查,並向康文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後者大致接納建議。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調查顯示康文署部分前線人員在日常的巡視,未能適時發現及滙報一些設施損壞已久或損壞程度嚴重的個案;而該署在安排維修設施的程序,以及監察維修工程承辦商表現的工作仍有不足之處,認為康文署須作出改善。
公署的調查發現,雖然康文署已制定指引,指示前線人員定期巡視設施,並在發現損壞時盡快提交報告以安排維修,但在2017年至2021年期間,康文署由接獲設施損壞報告到確認完成維修工程,平均需要兩個半月至3個月;2018年至2022年期間,在外判承辦商所完成的維修個案中,接近四分之一至半數未能在預計完工日期前完成,顯示工程延誤的問題嚴重。
公署向康文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包括制訂實務指引及改善現行例行巡查的表格,以協助前線人員全面檢查設施和準確判斷設施的損壞狀況;加強前線人員對檢查設施工作的培訓,並提高他們對損壞設施加設臨時保護或圍封的安全意識;緊密跟進專為設施巡查及維修記錄而設的電腦系統之研發工作,確保日後相關人員可實時檢閱相關記錄和按時跟進維修設施的工作;檢討現行定期維修合約的安排,並長遠研究更靈活安排承辦商進行工程的方案;考慮利用智慧科技,便利市民呈報設施損壞個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