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93日審訊,不認罪被告何桂藍供稱,她曾邀請陳志全出席抗爭派記者會,但最終「食檸檬」,形容對方不願與抗爭派「企埋一齊」。另外,何桂藍自言擁護《基本法》,同時質疑《國安法》架空《基本法》,甚至僭越立法會的角色,使《基本法》成為「condom(安全套)」。
何桂藍今早就2020年7月、初選結束後舉行的抗爭派記者會作供。庭上展示的記者會謄本提到,有記者問及抗爭派初選勝出者會否遵照承諾,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當時認罪被告岑敖暉回應稱,不論預算案內容如何也會否決。
何桂藍的代表大狀Trevor Beel關注,何桂藍曾否承諾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她回應稱,「exaxtly呢一句冇(承諾)」,並重申自己曾在不同場合講述否決預算案的理由,但不認同否決預算案可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也不欲助長兩者聯繫。她又說,當時不知道岑敖暉會如此回應,與會者事前亦不曾作相關討論。
上述抗爭派記者會出席者包括何桂藍、岑敖暉及王百羽等被告,法官陳仲衡問到,該記者會是否只關乎抗爭派,無關傳統民主派?何桂藍回應謂,傳統民主派與抗爭派的界線向來模糊,並透露不認罪被告陳志全曾獲邀出席抗爭派記者會,但對方選擇不出席,「唔願意同抗爭派企埋一齊」。
另一方面,何桂藍勝出初選後,報名參與正式選舉,但被選舉主任以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取消資格。何桂藍今在庭上強調,自己真誠擁護《基本法》,提到《基本法》涵蓋大量有關權力制衡的條文。
她又引用案例指出,擁護《基本法》的定義包括「promote(推廣)」及「embrace(欣然接受)」《基本法》,認為「要推廣埋你先算」,對常人而言難以理解,並稱參選人是否「推廣 」及「擁護 」《基本法》屬主觀判斷。
何桂藍續稱,她因反對《國安法》而被指不擁護《基本法》;惟《國安法》提到國安公署簽發的文件,在本港具法律效力,而且國安委不受司法覆核,坦言「正常人」閱畢《國安法》,也會理解到該法例架空《基本法》,甚至僭越立法會的角色。她形容《國安法》的出現,令《基本法》成為「condom(安全套)」。
何桂藍的代表大狀Trevor Beel另提到,控方指控何桂藍有意顛覆國家政權。何回應說,她能以「中國大陸的邏輯」,理解為何要求民主化屬顛覆政權;但若普通法制度贊同此邏輯,「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囉」,重申「喺呢個court(法庭)」不同意自己有意顛覆政權。
今午聆訊期間,庭上的咪高峰不時響起雜音,何桂藍指自己較「易嘔」,望法庭處理。她下午完成接受主問後,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狀沈士文稱,需約半小時盤問何桂藍。
然而,陳官認為半小時不算短,又稱何感到不適,提出押後至明日續審。何隨即說,她只是擔心自己將感到不適;陳官最終仍決定押後,本案下午僅開庭約15分鐘即告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