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94日審訊,不認罪被告、參與新界東初選的何桂藍今日開始接受盤問。她供稱,初選組織者不曾發出載有新東選區共識的文件。
庭上早前透露,認罪被告戴耀廷曾向初選組織者,發出一份新界東初選協議文件,當中提到參選人「會運用」否決權,爭取「五大訴求」。不認罪被告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狀沈士文問到,就新東初選而言,初選組織者是否「從來都冇文件俾出」,包括協調會議程、協調會會議紀錄,以及紀錄新東協調會共識的文件;何桂藍同意。
何桂藍又指,若協調會達成共識,便應將有關內容公開,待爭議出現時公眾有基礎知悉發生何事,以及誰是誰非,並期望初選提名表格會附上所達成的共識。何桂藍稱,基於案發時的局勢,她明白認罪被告戴耀廷最終宣布,參與者不用簽署共同綱領的決定。
另外,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在庭上展示不認罪被告吳政亨,於2020年5月11日、在「立場新聞」發表的文章,並就此盤問何桂藍。
對於文章提到,協調會參與者同意簽署協議,「『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何桂藍重申,2020年5月5日、新東初選第二場協調會並未就「會積極」或「會運用」否決權達成協議,「我會問呢篇文嘅作者,啲消息喺邊度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