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保守黨黨魁栢丹娜,前幾周在英國電視台訪問中公開表示,推動政府修改移民法案,將現時獲取永居的時間由5年,增加至10年、入籍的時間由取得永居後的1年,延長至5年,而且要求申請人不得在期間領取任何福利,並需對英國的發展有所貢獻。如果政策落實,意味着現行BNO「5+1」將會變成「10+5」,配合正在推進的稅務改革,將令一眾居英港人的潛在稅務責任大增。
當然,保守黨現時只是在野黨,在短期內要推動政策立法並不現實,而且亦在不少人向保守黨查詢後得出BNO「5+1」政策會排除在它們建議的改革內容之外。不過,移民政策經常有變動,亦會受移民局審批效率影響,「5+1」只是一個理想時間,移居後7至8年後入籍會是較為合理的期望。遇上時機「剛剛好」的稅制改革,取消滙款制、信託稅務優惠條款,換上只有最多4年的「海外免稅期」,真好的財務規劃已經逼在眉切。
本來,很多移居英國的人士,都會計劃在取得護照前,善用最多7年的「免費」滙款制,又或者是在移居前成立信託,令自己在「5+1」期間,海外資產變相「免稅」,在取得護照後再通過居留天數、關聯等規劃身份,以便定期自由在英國生活、保留英國護照同時免於被全球徵稅。在稅務改革之前,針對「非居籍人士」成立的信託,大部分在內的海外資產收益及收入,只要保留在信託內不派發予受益人,都可以免被徵收入息稅及資產增值稅,變相可以幫納稅人節省高達45%的稅款。然而,隨着新稅例即將生效,完成立法後,這個稅務屏障便會消失,成立人需每年就信託內的收益報稅及按自己的稅階交稅。
相比信託,保險的缺點是沒有資產選擇的彈性,但好處是維護費用低,而且在稅改後,原本「免稅滾存」的延稅特性,完全沒有受到影響,功能等同稅改之前的信託,而且對比之下,在提取資金上,更有5%已繳保費的延稅額度,即使滙入英國都可免被即時徵稅,在提供現金流方面比現存的滙款制更為有用。在新稅制落實後,由於「海外免稅期」只有最多4年,如果以7年入籍為居英目標時間,信託成立人至少有3年要「被逼」全球徵稅;但如果將資產轉成保險,則在4年「海外免稅期」過後,依然可以擁有一個「免稅屏障」,保留所有收益免稅直至成為非稅務居民時後才彈性考慮轉換與否。
除了保險,英國的ISA免稅投資賬戶,及非滙報基金,同樣能作為一個「免稅屏障」,在新稅制下將會更受到重視。相比保險,ISA的優勢是投資選擇更多、提款更靈活,更少限制;但缺點是每年額度只有2萬英鎊,如果想「保障」的資產達數百萬港元以上,ISA的效益便有所限制;而非滙報基金,如果選擇「累積收益型」,在贖回或賣出之前,都同樣能達到屏障的效果,而且潛在回報有機會較高;但缺點是要好好平衡賣出時機和稅務效益,在避免交稅和盈虧之間作出取捨,而且在轉贈至後人時會以視同銷售處理而產生稅項,有別於保險在轉換保單持有人時的免稅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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