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早於2月底開展新冠疫苗接種計劃,及至第80日(5月16日),合共為市民接種了近196萬劑疫苗;與此同時,接種疫苗後出現異常情況的個案亦愈來愈多,當中甚至包括死亡個案,死者年齡更有年輕化跡象,或非長期病患者,筆者友人因此抱有疑慮,擔心自己萬一出了意外,可以怎樣安排小朋友的生活,於是向筆者詢問有關定立遺囑,即俗稱「平安紙」的事宜。
其實,所謂意外,正是意料之外。只要擁有並無指定受益人的資產,例如強積金、銀行戶口等,便可考慮定立遺囑,按照自己的意願,安排名下資產的分配,以免引起紛爭。否則,遺產將會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給親人,依次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希望將遺產交由與自己在香港沒法律地位關係的人士繼承,例如同居或同性伴侣,就更有必要定立遺囑,為另一半提供保障。
無需律師辦理
很多人以為,定立遺囑必需經由律師辦理,事實卻不然——只需兩名非受益人的人士同場見證,加上立遺囑人神志清醒,遺囑便已有效。不過,有些法律條款,還是交由律師處理較為專業,可避免出現爭議。
而且,隨着一般老百姓的資產並不複雜,定立遺囑的律師費用並不昂貴,可能低至二三千元便可完成。當然,資產愈複雜,費用便愈高。例如物業,如果只是單名持有,並已完成按揭,自然較聯名持有,或敍造了二按,甚至分了契簡單。
遺囑定立後,不宜放置於太隱密的地方,尤其是保險箱,事關承辦人或因沒有鑰匙,或因其他情況,未必容易開啟保險箱;相反,適宜放置於重要文件內,方便承辦人處理。
適時作出更新
遺囑一經定立,絕對可以一改再改——當資產有所改變,或人生踏入不同階段,例如結婚、生育下一代,都是時候檢視遺囑,有需要便作出更改更新;若計劃移民,更需向居住地的律師查詢當地法例,例如同性婚姻,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在香港則不然。
總括而言,定立遺囑是資產管理的一種,並非有錢人或老人家才需考慮,而是具資產者均有需要;事實上,資產管理不應只是中短線的因應市況進行投資,或在人生不同階段投保不同保險計劃,還應考慮更長遠的遺產分配。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投資/投保建議及邀約,請不要依賴本文作投資/投保決定。筆者已盡量確保所提供資料(包括數據)之準確性及可靠性,惟並不表示該等資料可作為投資/投保者的指引,倘有關資料之任何不確、不足或遺漏等,所引致投資/投保者有任何損失或損害,筆者及康宏一概毋須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