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富蘭克林曾經說過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稅收和死亡。」從財務策劃角度出發,「死亡與稅收」的關係更是密不可分,今天就淺談箇中關係。
事實上,完整的理財策劃至少應該包括保險策劃、投資策劃、稅務策劃和遺產策劃,當中可謂一環扣一環。不過,由於香港是一個簡單及低稅的地區,至少沒有遺產稅,故稅務及遺產策劃意識較為薄弱,而保險和投資亦較少穿透稅務和遺產作考慮,但是移居至海外則大不同。
子女要準備現金付稅
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徵稅,通俗一點,就是後人繼承遺產時需要付出的成本。全球有相當多的國家設有遺產稅,包括港人熱門的移居目的地,如台灣和英國等。
以英國為例,遺產稅高達40%,如果完全沒有做任何的財務策劃,身後由子女繼承遺產,即使有一定程度的免稅額,身家也隨時大打折扣。舉一個簡單而極端的例子,假設一個家庭擁有多套房產及各種資產,但只有極少量的現金,父母親去世後,子女們希望繼承遺產,但因為沒有足夠現金支付遺產稅,故未能順利又快速的繼承,子女們可能需要借錢或變賣能變賣的資產,萬一遇上經濟不景,要賤賣資產更是傷上加傷,顯然「稅留二代」並不是好事。
人壽保險可提供稅源
如何避免?當然是做好財務策劃,利用簡單的工具也可以發揮到功用,例如人壽保險。簡單直接的處理方式便是準備足夠保額的人壽保險,以應對所產生的遺產稅,即所謂的準備「稅源」,人壽保險為指定的受益人帶來了現金,這樣就無懼上述沒有現金的困境。
以下再舉一個簡單而極端的例子,遺產總值合共2000萬元,繼承需付40%的稅(800萬元),完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繼承財產的淨值是1200萬元。如果較早準備人壽保險,假設付出了300萬元的保費,人壽保額是1200萬,確保了有現金支付繼承所需的稅付。
至於人壽保險的賠償金是否會跌落遺產稅網,視乎安排和不同國家的規定。假設人壽保險的賠償金同樣跌入遺產稅網,模擬的效果如下:遺產總值變成2900萬元(2000萬元減去300萬元保費加上1200萬元賠償金),繼承需付40%的稅(1160萬元),而繼承財產的淨值從1200萬元上升至1740萬元。換言之,不單解決了現金的問題,繼承財產的淨值亦有所上升。如果配上合適的信託架構,稅務效果將可以進一步優化。
最後,以上資訊旨在說明財務策劃的重要性,以及人壽保險在移民理財中的重要功能,上述例子只作概念上的說明,並不針對任何國家或地區,有意移民的朋友宜諮詢當地的稅務顧問,獲取更準確的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