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100日審訊,不認罪被告鄒家成供稱「攬炒」十分常見,例如罷工便屬「攬炒」;又稱「攬炒」旨在拉近雙方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另外,鄒家成指,有初選參與者明知民主派「35+」不可能,但仍「不停講『35+』」,批評他們販賣假希望。案件明續。
庭上透露,2020年6月,鄒家成與認罪被告梁晃維及張可森一同接受媒體訪問,期間張可森提及「攬炒」一詞。被問何謂「攬炒」,鄒家成供稱,「攬炒」是一種側重自我犧牲的態度,並可通過兩種方式在初選表現,包括在議會寸土必爭,以及不惜自我犧牲,也要阻止「惡法」通過。
鄒家成續稱,攬炒「從來都唔係一個禁忌」,而是十分常見,例如勞方透過罷工向資方提出訴求便屬「攬炒」。他補充,倘若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過程中出現反抗,便會形成「攬炒」,「攬炒」旨在拉近雙方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另一方面,鄒家成供稱,他和另外兩名《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梁晃維及張可森,均認為民主派不可能達至「35+」,惹來法官李運騰關注,曾否有人在初選協調會表達此看法。
鄒家成回應說沒有,並指對「35+」採取較積極態度人士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為明知「35+」不可能,但仍主張「35+」的人;他稱這類人「不停講『35+』」,彷彿主張「35+」後民主會立即降臨,批評他們販賣假希望。
他續稱,第二類人則抱持理想主義,覺得民主派有可能達到「35+」;第三類人就覺得「35+」不可能,但擁有政治勇氣及政治承擔,希望透過初選告訴外界,不論民主派如何努力,當權者也不會容許民主派取得「35+」,形容這類人希望撕破假象。至於其個人政治立場,則因應上述第一類人出現。
鄒家成另指出,上述三類人「表面上」均主張有可能達致「35+」;法官陳慶偉聞言後即稱,鄒家成提及的第一類人,是覺得「35+」不可行,提醒鄒家成小心作答,「我不想你現在老作證供。(I don’t want you to make up your evidence now.)」
之後鄒家成向陳官解釋,他所歸類的第一類人,為「表面上」主張「35+」、心底裏明知不能達致「35+」的「政棍」。休庭期間,鄒家成向旁聽席說:「我覺得我講得好清楚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