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53日審訊,認罪被告鍾錦麟供稱,他曾就運用否決權一事向戴耀廷表達憂慮;當時戴回應說,「我講明係(運用)《基本法》嘅權力,咁就唔會有問題喇掛?」不過,鍾錦麟坦言,他對戴耀廷的說法疑中留情;同時說自己未能向戴指出運用否決權為何犯法,自言「拗唔過」對方。
鍾錦麟今早接受控方主問時稱,他在2020年4月、新界東初選首場協調會後,曾把認罪被告戴耀廷「拉埋一邊」 ,向對方指出若「35+計劃」主張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很可能會招致「我哋所有人」被當局DQ,因為有親建制媒體指,若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提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便會被DQ。
鍾錦麟早上續稱,戴耀廷當時回應說,「咁我(戴耀廷)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只提出「積極運用」否決權;又提到戴向他指出,「我講明係(運用)《基本法》嘅權力,咁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辯方之後多番針對鍾錦麟與戴耀廷之間的對話盤問。鍾錦麟供稱。他相信上述由建制媒體報道、有關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招致DQ的「風聲」,某程度上點出中央想法,認為需謹慎處理DQ風險;又自言對於戴耀廷的回應疑中留情。
鍾錦麟解釋,他案發時一方面相信中央會以「組合拳」方式處理香港事宜;同時經過千頭萬緒,也想不清中央何固大規模調整對港政策。法官李運騰追問,鍾錦麟對戴耀廷的回應是否滿意?鍾回應說,他當時相信戴耀廷,並信納「35+計劃」合法。
鍾錦麟續稱,表面看來《基本法》的確賦予立法會審批政府開支的權力,因此他與戴耀廷傾談時,未能指出運用否決權為何犯法,自言「拗唔過戴耀廷」。
另外,鍾錦麟指他在2020年5月曾和戴耀廷、沙田區議會前主席程張迎,以及大埔區議會前主席關永業會面,當時戴說「各區初選協調已完成」。鍾錦麟又提到,被告何桂藍曾在2020年4月、新界東初選首場協調會自稱「立場姐姐」,身在被告欄的何桂藍聞言後大呼「冇!肯定冇!」案件下周一(8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