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後,全球遙距工作已經成新常態,轉職成為「數碼牧民」的年青人愈來愈多,而對於一眾中世代的專業人士或管理階層,亦能受惠科技進步而實現「跨國」工作。移居海外之後,保留香港的工作崗位,可以換取穩定收入,對香港公司而言亦能減少人才流失以及重新招聘的人力成本,看似是一個雙贏的局面。不過,來自「跨國工作」的薪金收入,卻會涉及兩地課稅的問題,對於「百萬年薪」的高薪一族,更是「高危人士」,以移民到英國為例,除了薪金需要面對高達45%的入息稅,處理不當的話,更有可能被雙重徵稅。
決定工作的納稅義務,公司所有地或收取薪酬的地點並非最重要,決定因素是這份工作是在哪一個國家或地區執行。對於移居英國的「打工仔」,首先要參考英國稅局的指引RDR1,以及香港和英國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從兩份文件可以看出,就工作薪金的徵稅權,主要取決於有哪裡Performed(英國稅局字眼)或exercised(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字眼),兩者的意思都是一致的。
移居到英國之後,如果依然為香港僱主工作,大多人都是遙距辦公,甚至是居家工作。在這個情況下,很明顯工作是在英國執行,徵稅權便在英國身上,正確的做法是就該薪金全額在英國繳納入息稅(假設是英國稅務居民),而同時按香港《税務條例》第8(1A)(b)(ii)條申請豁免入息徵税、或《税務條例》第50條就已在英國繳納的稅款向香港稅局申請税收抵免。
由於薪金的特性是清晰明顯而相對固定,稅務規劃的空間比較少,英國高薪人士常見其中一個做法,就是通過私人退休金供款進行退稅。對於為香港僱主工作的居英人士,由於僱主普遍不會在當地另設私營退休計劃,所以「打工仔」需要在當地找服務供應商「自制」退休金計劃,最常見為自主投資退休金(Self-Invested Personal Pension),簡稱SIPP。每筆放入SIPP的供款,首先會獲得20%退稅,政府會經退休計劃供應商直接存到納稅人的SIPP賬戶。
如果納稅人是高稅額或額外稅階人士,更可以通過自我評稅Self -Assessment取回額外20%或25%的稅款。不過要注意的是,放入SIPP可扣稅的金額是有上限的,每年金額不能超過收入的100%,或60000英鎊,如果年收入超過26萬英鎊,限度亦會減少,最多減至只有10000英鎊。另外,由於SIPP是一個退休金計劃,存入的供款需要在55歲(2028年開始為57歲)後才能提取,而且退休金亦屬課稅收入,有機會需要繳交入息稅。對於現金流不足或沒有長遠居留英國計劃的人士,是否供款就見人見智了。
另外,為了支持初創企業,英國政府在1995年推出了風險創投計劃,旗下有三大項目,分別為風險資本信託(VCT)、企業投資計劃(EIS),以及種子企業投資計劃(SEIS)。此計劃旨在鼓勵成熟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一系列未上市的小型公司,並為他們提供不同的稅務優惠。以VCT為例,納稅人可獲投資金額的30%扣稅,而且獲得的收入毋須繳交任何入息、股息或資產增值稅。這些項目曾有不少成功例子,包括Zoopla、Five Guys等,不過,投資者需持有至少3至5年,而且流動性未必充足,建議投資前要仔細分析及平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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