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朋友約你在4月1日到山頂遊玩,你或會有保留而想再三確認,因為這一天是愚人節。但愚人節還有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新稅務年度的開始,所以我們千萬不可掉以輕心。最近與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和會計財務的朋友吃飯,他們大多在努力為同事準備剛過去一個稅務年度的薪俸稅報稅資料。大家在報稅填寫個人入息稅時,記得留意以下各點。
香港的稅務年度是由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但有些強積金計劃的計劃年度,卻是以公曆年計算,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在填寫稅務年度的僱員強制性供款時,就要特別留意你的計劃是用哪一種年度計算。
強制性供款享免稅額
根據現時規定,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強制性供款,包括僱主和僱員部分,都可享有稅務優恵。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可以作為開支,以減輕利得稅;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則可全數享有免稅額。雖然現行的僱員強制性供款上限是每年1.8萬元,但個人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免稅額,就要視乎僱員在有關的稅務年度內的實際僱員強制性供款總數而定。要核實自己的僱員強制性供款,最方便就是到計劃受託人的網頁查詢。
一人只有一個免稅額
僱員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免稅額,是以個人做單位。即使僱員在同一個稅務年度內有一份或以上的工作,以致產生多個供款賬戶,在申報個人入息時,強制性供款免稅額也只會得一個。
僱員自願供款沒免稅
以上提及有關強積金的免稅額,都只適用於強制性供款。如果僱員想利用強積金計劃為自己退休多儲一點錢,那部分的僱員自願性供款就不能享有入息稅的免稅額了。相反,如果是僱主為僱員作出的自願性供款,僱主就有機會享有利得稅的稅務優恵。條件是僱主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扣稅額,不得超越僱員總薪酬的15%。
正常情形下,僱員要到65歲才可以正常退休為由,申請提取強積金的累算權益。其實只要是根據強積金法例所規定的理由而提取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就不用在該稅務年度繳納該筆款項的薪俸稅。但如果是提取僱主所提供的自願性供款,就要按「比例利益」計算,代表有機會要繳納薪俸稅了。
成員視MPF為儲蓄平台
按積金局的數字,截至2012年,特別自願性供款的已收供款為7.5億元;而截至2015年,這類供款已超過18億元。要知道「特別自願性供款」與就業無關,因為是僱員直接向受託人支付的自願性供款。供款數字之所以能以倍數上升,其實反映愈來愈多市民願意視強積金為一個投資儲蓄平台。只可惜,特別自願性供款暫時沒有稅務優恵。
想擁有豐盛而安逸的退休生活,就要靠自己好好安排。而妥善退休儲蓄安排的關鍵,就是不輕視相關的稅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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