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續審。庭上早前提到,認罪被告、屬「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在另一被告陳梓華協助下,獲兩間被指由黎智英等人控制的公司墊資在國際登報。李宇軒今日作供時一度形容,該兩間公司並非社運組織、「唔suppose」處理國際登報事宜。
庭上早前提到,在2019年,李宇軒就一場有關「G20」會議及香港民主運動的登報計劃籌得約700萬元,但由於相關眾籌款項需時轉賬,他遂就此尋求協助。最終,他經陳梓華向被指由黎智英等人控制的公司「Lais Hotel」和「Dico」借款登報。事後,陳梓華向李宇軒指出,由於「上面的人」對欠款一事感到不安,要求李簽署借據。李宇軒最終有簽借據,並有償還約156萬款項。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日進一步問到,陳梓華有否解釋「上面的人」感到不安的原因?李宇軒回應說,他不肯定陳梓華有否講述箇中原因,但按其理解,登報計劃一般由社運組織營運,而負責墊款的「Lais Hotel」和「Dico」,皆不是社運組織、「唔suppose」處理登廣告事宜,因此對方希望事件盡快完結。
此外,李宇軒提到,上述登報計劃結束後,尚餘15萬元眾籌款項。他最終把有關餘款捐予「612 人道支援基金」,用以協助被捕人士的法律開支。他強調此做法「完全合法」,並相信公眾不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