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續審,本案認罪被告、屬「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供稱,案發時香港出現「政治迫害」,情況惡劣,坦言曾考慮成立流亡政府。李宇軒又提到,他當時覺得,不論其行為有否牴觸《港區國安法》,「(政權)都會搵到啲方法拉我」。審訊明續,料李宇軒將接受辯方盤問。
根據控方在庭上展示的資料,陳梓華曾在2020年7月,透過Signal問李宇軒「安排好晒香港啲嘢未?」陳梓華又向李宇軒指出,若他選擇「去打」,其身邊人都會被「照肺」。李宇軒解釋,當時很多社運人士均為「檯底人」,選擇匿名行事;「去打」即成為「檯面人」,以具名方式從事國際游說工作。
法官李運騰聞言後指出,李宇軒和陳梓華此前在訊息提及多名人士,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以及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等,關住當時為何會引伸出「檯面人」相關討論。李宇軒回應說,他此前跟陳梓華談論國際及社運形勢,而他們均覺得,相關情況會出現瓶頸,因此兩人隨後論及「檯面人」人選,冀有人具名行事,為社會運動帶來推動力。
至於李宇軒當時是否「檯面人」人選,李宇軒說,「最後冇conclusion(結論)住」,因為陳梓華稱,若他選擇成為「檯面人」,很多人會被「照肺」。
此外,李宇軒曾透過Signal向陳梓華指出,「檯面人」需要離開香港「開政府」。李宇軒供稱,根據相關討論,「檯面人」的最終目標是離開香港,到外地成立流亡政府,但當時此方案仍處於考慮階段。
李官指出,上述訊息在2020年7月發出、其時《港區國安法》已實施,關注李宇軒為何會考慮成為「檯面人」?李宇軒解釋,當時香港已「跌咗落去一個有政治迫害嘅環境入面」,情況「已經夠差」。他另提到,香港流亡政府需由「檯面人」組成,因為由「檯底人」組成的政府,「冇人會take it seriously(認真對待)」。
與此同時,李宇軒透露,他曾跟陳梓華討論他應否離開香港。李官問到,李宇軒當時是否估計,他有可能因觸犯《國安法》被捕;李宇軒稱,他當時預料,不論其行為有否牴觸《國安法》,「(政權)都會搵到啲方法嚟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