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83日審訊,不認罪被告、民協前主席施德來繼續作供。他就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的訪問供稱,《財政預算案》遭否決,以及立法會解散後,港人可利用重選立法會的機會,「選擇邊一邊係合理」。施又提到,他不同意認罪被告〈真攬炒十步〉一文,關於當局會進行武力鎮壓及大規模DQ議員的推論,坦言不相信戴的政治文章。
辯方今日展示兩篇認罪被告戴耀廷所撰文章,以及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香港01」的專訪,讓施德來供述他對《基本法》的理解。施就譚耀宗訪問供稱,《基本法》對立法會和行政長官之間的分歧,提供解決機制。他指出,港人在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以及特首應《基本法》解散立法會後,可利用重選立法會的機會,「選擇邊一邊係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
上述譚耀宗訪問於2020年3月發表,法官李運騰關注,施德來參與協調會時,是否有意運用否決權,或想過用否決權?施德來否認指,自己在2020年3月至6月中,沒想過運用否決權,同時承認當年6月中後有此想法,自言在當年6月份、《墨落無悔》出現時立場「進取咗」。他解釋,當時是刻意營造有關形象,否則立場較保守的民協難以獲民主派選民支持。
至於兩篇戴耀廷所撰文章,分別題為〈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以及〈「支持否決」不能成為DQ理由〉,它們均刊於《明報》。施德來在法官詢問下指,自己亦曾看過戴耀廷在《蘋果日報》所撰的〈真攬炒十步〉文章,但不同意對方有關中央及港府會大規模DQ議員,以及進行武力鎮壓的推論,自言「唔太相信」戴耀廷的政治文章。施同時說,他相信戴耀廷所撰寫的法律文章,亦相信譚耀宗的訪問內容。
施德來並就上述三篇文章總結稱,他曾在初選期間提及運用否決權主張;而他從該三篇文章得悉,有關權力「都係《基本法》賦予嘅憲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