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40日審訊,認罪被告趙家賢繼續為控方作供。趙家賢稱,初選提名表格中,有關參選人支持協調會議共識的條款,是因應抗爭派起草「墨落無悔」聲明加入。他形容,有關條款寫得較籠統,可供本土抗爭派及傳統民主派「各自解讀 」,就如「九二共識」般,「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今早在庭上展示初選提名表格,當中提到「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的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下稱「共識條款」)」 ,問趙家賢何謂「共識」。
趙家賢回應時強調,上述「共識條款」所提到的「協調會議共識」,「特別說明」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而非由「民主動力」主導及負責協調。萬德豪聞言後打斷趙作供,重申控方所問的是「共識」一詞意思。
法官之後介入提問。趙家賢在法官詢問下供稱,他曾獲戴耀廷告知,初選協調會議存在共識,謂正因各選區達成共識,才可進行初選;又稱上述提名表格在2020年6月初開始設計,之後因應抗爭派起草「墨落無悔」聲明,而加入上述「共識條款」。
法官陳慶偉指出,「民動」之所以在初選提名表格加入「共識條款」,一方面希望希望安撫本土抗爭派,同時遷就不願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人士。趙家賢同意陳官說法,並指上述「共識條款」因此寫得較籠統。趙其後進一步提到,上述「共識條款」可讓本土抗爭派及傳統民主派「各自解讀 」,就如「九二共識」般,「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另外,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詞披露,「民動」就「35+計劃」籌得約340萬元,趙家賢今就當中沒用於「35+」的約100萬元款項作供。趙透露,他在2020年8月底至9月初、立法會換屆選舉延期後,曾與戴耀廷在太古城酒店進行早餐會面。趙憶述,當時對方關注,傳統民主派對於否決預算案有保留,希望「民動」向香港民意研究所捐款80至100萬,建立「全民投票系統」,了解市民意見,並「統一到時(「立會過半」後)民主派的行動」。
不過,趙家賢在法官李運騰詢問下指出,「其實佢(戴耀廷)係想(就行使否決權)攞一個民意」,向傳統民主派施加壓力,使他們服從行使否決權一事,故他和「民動」皆不希望撥款支持戴耀廷提出建立「全民投票系統」。就上述會面作供期間,趙家賢一度形容,戴當時的態度為「過咗風眼位喇,冇事喇而家」,並憶述戴當時曾說,「你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都讚我哋初選做得好啊」。
趙家賢又向李官確認,直至2020年9月,戴耀廷仍沒放棄其透過運用否決權,促使政府對民主陣營訴求讓步的想法,並稱戴「好着重呢個憲制嘅權力」;另指上述「民動」沒用於「35+計劃」的約100萬元眾籌所得款項,直至2021年1月他及時任「民動」司庫等人被捕後,仍在「民動」銀行戶口。
另一邊廂,控方今亦針對不認罪被告、被視為初選組織者及「三投三不投」運動發起人的吳政亨,向趙家賢提問。趙稱,自己曾就吳參與「35+」,向區諾軒表達憂慮。
法官陳慶偉問趙家賢曾否和戴耀廷討論吳政亨參與「35+」一事。趙家賢回應說,他曾就吳政亨聯絡戴耀廷,並曾向戴問及吳的角色及身份,質疑吳好似變了初選其中一個舉辦方。戴當時回應說,吳政亨是其粉絲,曾參與戴耀廷早年舉辦的「雷動計劃」;又引述戴指,有團體在民間推動初選十分有用。
趙家賢另指,吳政亨提出的「三投三不投」計劃,會對欲參選立法會人士構成阻力,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強調自己反對「三投三不投」。案件明續,辯方明或展開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