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台灣近日成為熱門搜尋關鍵詞。根據台灣移民局統計數字,2019年有約6300名香港人申請移民,自9月起每月申請人數更達1000以上。為堵截「假投資,真移民」,台灣於今年3月收緊對港澳人士投資移民的審批條件,營商或投資時間需要由過去一年延長至3年,同時新增了需聘用兩名當地員工的要求,間接令移民的成本大大增加。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了吸引這潛在數十億計的投資資金,不少當地的企業紛紛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以「有回購」、「專人經營」,甚至「保本保息」等作推廣成為形形色色的移民項目。近日經客戶介紹認識了一位新朋友,希望對移民台灣並就這類項目向筆者諮詢,拿一個第二意見(Second opinion),各位讀者在做相類的投資決定前,不妨先從以下四大要點考慮。
「保本保息」不一定是騙局
很多人一開始很容易判定這類項目「太過着數」,似是個吸納資金的「騙局」。筆者並不否定這種可能性,不過這類項目的本質近似是有退股機制的股權投資,甚或是有抵押的借貸。通常在投資開始前,雙方會簽訂一份特許經營合作協議,投資者授權或委托項目方代為經營業務,而在合約期後,項目方以退還特許經營費用、股份回購或保證入息等方式,令投資者賺取利息之餘,同時能取回部分甚至全數投資金額,做到「財息兼收」。如果項目業務性質、「融資成本」合理,對雙方而言,其實只是一個「各取所需」的商業決定,並不一定就是騙局。
並非「無風險零成本」
參與這種項目的投資者,需要面對的是違約風險,就是在合約期後項目方未能按時履行派息或回購;同時,假使業務經營良好,被回購後投資者便不能再分得潛在利潤,也是一種潛在的「機會成本」。當然,好處自然是省卻了在異地營商的諸多問題,同時也避免了經營不善而導至虧損這種經營風險,畢竟在台灣營商困難,少於10%的初創企業能存活超過一年。以現時的政策要求,只計及兩名員工的最低工資、勞保、健保、實體店租金、會計費用等,每月支出最少也要3萬多港元,計及前期費用,保守估計3年成本約需120萬港元左右。
委托經營也需局部參與管理
委托項目方代為經營業務,的確可以解決不少在當地營商需要處理的法律和財務問題。然而投資者要注意,即使委托了第三方營運,他們仍然是公司的法人董事和股東,在營運上如果發生問題,也有可能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筆者建議,投資者可以定時和項目方了解公司的運作情況,也可以在簽約前,共同釐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不同程度的操作需要投資者的簽名或授權等;同時在不影響業務經營的前題下,也可以定期到辦公室了解日常工作。即使不了解業務運作及當地營商環境,投資者還是可以通過做好監控及良好的企業管治態度,將風險減到最低。
準備額外儲蓄或收入應急
最後一點是,自己營運公司投資者可以從中支薪或拿取收入應付日常生活開支,而委托經營後通常就會有所限制,最多每年根據合約收取利息,所以在現金流上需要好好規劃。雖然台灣的生活水平不高,但在外地重新開始生活,可能有很多意料之外的支出,筆者建議投資者宜準備一年的生活費用作「應急錢」,同時可以通過香港物業放租、投資組合管理或不受地域限制的「副業」賺取額外收入,為將來在當地長期生活做好充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