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其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中稱,香港發展不能耽擱,前提是要穩定,排除干擾;要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與「一國兩制」方針呼應的主流價值觀,凝聚社會力量,共同創造更美好的生活。
他強調,本港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特區的憲制秩序,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進一步推展《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宣傳教育。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將改名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反映政府對推廣《憲法》工作的重視和決心。
為進一步維護區旗及區徽作為特區象徵和標誌的尊嚴,政府將於本立法年度提交《區旗及區徽條例》的修訂草案,與《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國歌條例》適度地保持一致。
為準確落實《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政府會進一步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包括推進《基本法》第23條立法準備工作、立法規管線上線下眾籌活動、立法提升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完成處理虛假訊息的顧問研究作政策考慮等。
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政府會嚴格按照經完善的選舉制度,依法組織各項選舉,為有志參政議政的愛國者提供公平、公正、公開的參選機會。此外,政府會按德才兼備的標準,廣泛吸納愛國愛港、立場堅定、管治能力突出、熱心服務公眾的優秀人才加入政府、各委員會和公營機構。
李家超表示,會鞏固和落實行政主導體制,不斷探索實現行政、立法機關良性互動的新台階,完善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加強與立法會議員的交流,增進政策制訂過程的協作,共同提升管治能力,做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
政府會維護獨立的司法權,全力支持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保障和支持法官、檢控人員和法律從業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維護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增強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政府會成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由律政司司長主持,推展全新的「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在社區層面推廣一致和正確的法治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