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以《緊急法》權力設立《禁蒙面法》,民陣對此強烈譴責,並批評林鄭月娥政府不深切反省、改弦易轍,挽回大眾信心,反而變本加厲以惡法打壓人民,加劇社會與政權的矛盾,要將香港推向深淵。
民陣指出,香港的國際聲譽,是建基於《基本法》保障三權分立和司法獨立。林鄭政府直接跳過立法機關訂立惡法,完全沒有汲取修訂《逃犯條例》的深刻教訓,如斯獨裁政權,將招來更不可收拾的惡果。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推惡法,必然要負上令香港隕落的千古罪名。
民陣稱,香港過去有不少弱勢或非主流、備受歧視的社群,例如基層工人、各行各業的從業員、不同性傾向人士等,參與遊行及在集會中發言時,為了保護自己免受歧視或追究,因而需要配戴面具。現行的「禁止蒙面規定」,是打壓飽受社會剝削的社群的合法和平示威權利。
民陣將會籌辦及嘗試申請遊行,詳情將會盡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