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修訂《逃犯條例》召開特別會議。民主黨涂謹申質疑,特區政府正研究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引渡至內地審訊。
涂謹申表示,港府未有就台灣殺人案,積極地與台灣商討移交協議,並且因應內地法律有「屬人管轄權」,正考慮將陳同佳引渡到內地。他質疑,當局所有部署都是方便移送疑犯到內地,例如一直沒有清楚交代台灣的中央當局是什麼,未來可說中央當局就是北京。
他又稱,香港人可因海外行為而被移送到內地,甚至香港人在香港的行為都可被移送。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嚴正聲明否認,稱有關疑犯不會被移交到內地,只會被移交到台灣。如果移交要求所涉及的刑事罪行,並非發生在請求移交國的境內,香港對有關罪行並無域外管轄權,則可不作移交。
對於修例會否影響言論自由、創作自由和新聞自由,李家超指出,任何言論在香港都無相應刑事罪行,由於移交要符合兩地雙重犯罪原則,所有創作、報道新聞或表達意見的空間,均不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