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建議,將引渡門檻提升至監禁7年或以上的罪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目的是要聚焦至最嚴重罪行,並將處理途經升格至高等法院,為公眾帶來信心的保障,認為新修訂是一個恰當和合理的平衡。
張建宗重申,政府期望負責任地協助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並沒有任何政治任務。修例是希望堵塞整個移交機制的漏洞,本港具有勇捍的司法制度,特首亦可以在發出有關證明書前加入人權等保障,強調港府在把關上是沒有鬆懈,
另外,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指出,提出縮小特別移交安排的適用範圍至最嚴重罪行,但不包括與16歲以下女童進行性行為,解釋本港在有關刑事罪行有域外管轄權,相信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