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
議會陣線區諾軒詢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如修例獲通過,政府會如何處理在澳門被判監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李家超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
區諾軒追問,台灣殺人案是否個別個案,只討論台灣殺人案而不討論劉鑾雄案,是否對人不對事。李家超指出,任何移交請求是要由其他司法管轄區提出,特區政府再按案情等因素處理,強調當局並沒有討論殺人案的細節。
劉鑾雄4月就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他上月透過代表律師行發聲明稱已撤回有關覆核許可申請,解釋原本申請目的是為保護其自身權益,具正當性和合理性,並不針對國家和特區政府,又自稱「愛國愛港的商人」。他表示,希望撤回及中止覆核申請,能有助減少社會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