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國際發布「富達退休儲蓄法則」,據此估算,香港人在65歲退休時,需要累積相當於退休前年薪12倍的資金,才能夠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方式。
富達國際分析發現,香港人在年滿35歲時,若退休儲蓄進度理想,應累積相當於年薪3倍的資金作為退休用途,如此類推,儲蓄進度在45歲時應增至6倍;55歲時增至9倍;直至65歲退休時達到12倍。
「法則」建議工作人士在10%的強積金供款以外,於25至65歲期間,每年再儲蓄年入息20%或以上的稅前收入作退休用途。
富達國際香港退休金業務總監陸劍平表示,退休規劃和儲蓄是一項長遠目標,人們往往以年期遙遠、財務需求難以估算、以及儲蓄進度難以評估等原因缺乏參與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