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當然會到親友家中拜年。其中一位親友提及,公司裏大部分員工都對僱主現在選用的MPF計劃有怨言。最重要原因,是基金選擇少,投資表現又比其他MPF計劃的成分基金為差;但又不可能單單為此而轉工。強積金始終是自己的退休儲蓄,長線來說一定要找一個解決方法。
採取積極又消極的方案
根據現時的安排,僱主負責為公司選擇強積金計劃,再依照法例要求,登記合資格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然後作出供款。僱主選擇強積金計劃時,會考慮不同的因素。當中有些會與僱員的退休福祉有關。但日後對強積金計劃表現的監察,就不一定能做到很緊密。
所以一個既積極但又消極的方案,就是僱員利用每一個公曆年一次的「僱員自選安排」,把現職僱主的僱員強制性供款,轉移至另一個最適合自己的強積金計劃。如果曾經把「以往受僱的累算權益」轉移至現職僱主的強積金計劃,則可隨時將這一筆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更適合自己的強積金計劃。說這個方案是積極,因為是僱員主動行使自己「半自由行」的權利;說這個方案是消極,因為最根本的問題還沒有解決。
提議僱主多加一個選擇
另一個所謂半積極的方法,就是僱員主動與老闆溝通,把怨言變成建設性的進諫之言,希望僱主「大發慈悲」。其中一個進諫,就是提議額外多加一個強積金計劃供僱員選擇。好處是現行僱主所選用的MPF計劃不會被取消,而員工又有多一個選擇;但缺點就是僱主的強積金行政工作會因此而增加。
與老闆討論作治本行動
以上兩個方法都是治標不治本。最積極的方案,就是主動與老闆討論僱主現在選用的強積金計劃的優劣,並與市場其他強積金產品作比較,再提議在市場上進行詳盡的資料搜集,為公司選擇另一個更適合全體員工的強積金計劃。當中考慮的因素,除了是僱員最關心的基金多寡、基金類別、基金表現、受託人所提供的服務和收費外,亦要從僱主的角度出發,衡量受託人所提供給僱主的服務,包括處理強積金供款計算的支援、繳交強積金供款的途徑和市場資訊的更新方法等。
如果能改用一個較佳的強積金計劃,僱員就不用每年做一次「半自由行」,僱主亦不必為公司多選擇一個強積金計劃,可節省行政工作和減少錯誤的機會。再者,人多好辦事,整間公司的強積金資產,一定比個人為高,如此一來可以爭取的管理費折扣單位回贈亦有機會增加。
執行了最積極的方案後,並不是一勞永逸的,因為市場始終有變化。今日的狀況不管有多好,都不一定代表永遠是最好。定期檢討才是終極上策,更重要還是僱主和僱員有商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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