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在一家酒店工作3年多後,希望趁年輕放眼世界,到處遊歷,於是轉以短期兼職形式,到酒店和餐廳打散工,待儲夠旅費便會放下工作遠行,用光旅費又回來繼續打散工。
部分新一代與Simon一樣,著重生活質素多於金錢或事業,辭去工時長又「困身」的全職工作。自香港最低工資實施後,工作一律時薪32.5元或以上,為了節省成本,部分企業減少聘用長工,寧願彈性增加散工代替,因此以散工形式聘任員工愈趨普遍,造就Simon這一群兼職自由人輕易找到工作。
所謂的「散工」,一般是指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臨時僱員。在各行各業之中,以飲食及建築這兩個行業的僱員流動性較高,工人大多以短期形式受僱,工資通常按日計算,每半個月、每周甚至每日支薪。針對行業的相關打工仔,強積金制度下設有強積金行業計劃,專供建造業及飲食業的臨時僱員參加。
行業計劃以日薪計工資
現行制度下,從事飲食業的僱主可以安排臨時僱員登記參加行業計劃,而一般僱員則登記參加集成信託計劃。若不想同時參加兩種計劃,亦可安排臨時僱員及一般僱員同時登記參加行業計劃,或同時登記參加集成信託計劃。
在行業計劃下,臨時員工以日薪計算工資,糧期或有長短,而行業計劃採用的供款標準劃一,讓僱員清楚自己及僱主應供款項,亦可減省僱主計算供款的行政工作。
以Simon為例,他只需按照每個工作日所賺到的工資,查核行業計劃的供款標準,便能知道從日薪扣除作為僱員供款的金額。只要把每日應付的供款額加總起來,就可得出糧期的總供款額。若他的工資以周薪或月薪方式計算,則要先釐清僱員的平均每日入息,再參考供款標準。
另外,供款標準設有入息上下限,日薪低於280元的,僱員不用作出強制性供款,但僱主仍要作出10元的供款,若日薪高於950元,則僱員及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各為50元。此外,免供款期不適用於臨時僱員,不論他們參加行業計劃還是集成信託計劃,僱主及僱員從僱用期第一日開始便須作出供款。
長工供款計算方法不同
若飲食業員工受僱多於60日,則會被視為做長工的「一般僱員」。在行業計劃下,一般僱員的供款計算方法有別於臨時僱員。一般僱員的強制性供款是按他們有關供款期的有關入息的5%計算,即方法與集成信託計劃供款計算方法相同,亦設有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每月7100元及3萬元。
根據積金局數字,截至去年底,市面上共有35項集成信託計劃及兩項行業計劃。集成信託計劃提供的基金選擇較多元化,相對於行業計劃的基金選擇並不多,收費亦各有差異,參加行業計劃的僱員應留意有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