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於2012年推出「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本地公司只要符合訂明的標準均可申請認證,並在香港及其他與香港簽訂了互認安排的經濟體,享有相應的貨物清關便利,按指引若認可經濟營運商的業務出現任何有機會影響其認可經濟營運商資格的改變,應適時向海關滙報。
審計署發現,在2021至2023年間,海關處理了52宗營運商續期申請,審計署抽查10宗個案全都未有經過海關抽查,7宗滙報營運情況有變的個案中,4宗個案沒有適時向海關滙報所有改變部分,改變只在申請續期時向海關滙報。
審計署建議,海關關長應繼續提醒認可經濟營運商,倘其業務出現任何有機會影響其認可經濟營運商資格的改變,應適時並完整地向海關滙報。
審計署又建議,海關採取措施確保按照指引進行抽查,以視察認可經濟營運商日常作業和保安監控情況,並確保載有認可經濟營運商資料的數據庫妥為更新。
海關指出,2022年後未有進行抽查,主要是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而在疫情後亦有其他較優先的事務須予處理。
海關關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