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垃圾收費8月1日生效後,設有6個月適應期,讓市民學習及改變生活習慣和行為。雖然6個月並非短時間,但如有需要政府可考慮延長適應期。
謝展寰又稱,留意到近期有內地購物平台聲稱售賣指定垃圾袋,經查證後確定並非獲授權的零售商。雖然涉及的垃圾袋較便宜,但並非法律規定的指定袋,市民不能用來棄置垃圾,已經將個案交由海關調查。
在立法會大會上,選委界陳紹雄認為政府應增加回收站數量及延長服務時間。謝展寰回應稱,近日加強宣傳垃圾收費後,最近1個多月回收物數量增加了一成半,政府已要求各綠在區區營運者,為日後垃圾收費增加人手及回收點,並會與營運者商討延長服務時間方便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