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證人、警方國安處高級督察洪麗芬的供詞,當中提到黎智英曾六度向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滙款,總共涉款逾170萬元。另外,供詞提到,黎智英控制的公司曾向民主黨及公民黨等泛民政團滙款。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6日)續審,待控辯雙方準備陳詞。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早向法庭交代審訊進程後,交由另一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讀出洪麗芬的陳詞。
庭上提到,洪麗芬在1982年加入警隊,錄取口供時駐守警方國安處,並曾調查黎智英與其助手Mark Simon,以及本案認罪被告李宇軒和陳梓華等人的財政關係。
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詞指出,黎智英的外國政治聯繫,包括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等人。洪麗芬的供詞進一步提到,黎智英曾在2013年至2017年,六度向Paul Wolfowitz滙款,總共涉款約港幣177萬元;黎智英又在2017年向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轉賬350萬元。
除此之外,洪麗芬供稱,黎智英曾分別向組織「香港監察」,以及美國企業研究院,轉賬約20萬元及約11.6萬元。
另外,控方開案陳詞稱,由2013年7月至2020年7月,Mark Simon從黎智英收取逾1.18億元,其中超過9千萬獲分配給民主派政黨及政治人物。
洪麗芬在口供指出,由黎智英及Mark Simon控制的公司「LAIS Hotel」,曾向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及社民連款;Simon另透過不同方式,向支聯會及何謝韋律師事務所等團體或人士轉賬。洪麗芬形容,黎智英明顯利用Simon作中介滙款予他人作可疑用途。
控方讀出洪麗芬的供詞後,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指出,洪麗芬在口供中採用一些「colourful and dramatic language(色彩豐富及戲劇性字眼)」;法官李運騰聞言後亦說,洪麗芬在供詞中提及的一些事宜,應由法庭判斷,而非警務人員。
另一方面,庭上今日播出黎智英在2020年跟警方錄取的會面片段。有關片段顯示,警員曾就《蘋果日報》文章,以及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等事宜提問,而黎智英大多回應「冇嘢想講」或「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