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踏入第72日審訊,不認罪被告、前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對於公民黨沒告知公眾,計劃修改立法會選舉政綱,把提及否決權的部分刪去;鄭達鴻稱黨內不曾向他透露當中原因,但相信公民黨基於「公關考慮」,而沒在初選投票日前,將有關改動告知公眾,免予外界「縮得好勁」的印象。
鄭達鴻早前在辯方資深大狀潘熙主問下供稱,公民黨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初選舉行前,討論修改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政綱,把原有提及否決權的部分刪去,但是有關政綱因為當屆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以及該黨成員遭取消參選資格(DQ)而未有面世。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今天亦就修改政綱一事提問,期間法官李運騰質疑,公民黨為何沒告知公眾,該黨在初選舉行前改政綱?鄭達鴻說,黨內不曾向他透露當中原因,他相信沒讓公眾知悉改政綱屬「公關考慮」,在《國安法》實施後改政綱,會予人「縮得好勁」的印象,認為該黨基於「勝算嘅考慮」,而沒告知公眾修改政綱一事。
另外,鄭達鴻早前在主問下供稱,其助手曾在他不知情下,發布一則提及「我哋會透過否決唔同方案,包括否決預算案,逼令特首下台,從而去爭取『五大訴求』」的Facebook帖文,並稱在被捕後才看到該帖文,對當中內容感愕然。
控方今日再展示上述帖文,指該帖文有9則留言,問鄭達鴻是否希望知悉留言內容?鄭達鴻回應說,一般而言他希望知悉,但選舉期間,其專頁每日發布兩至三則帖文,因此沒留意每則帖文,「有睇同冇睇(留言)都唔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