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男子涉嫌起底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獲准保釋候查。
公署表示,女事主去年就一些內地物業買賣,向被捕人交予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數份關於她購買物業的文件,以代事主向地產代理公司追討款項。不久後,事主懷疑自己被被捕人士所騙,遂嘗試阻止被捕人士處理她的物業。
及後有人先後兩次在一個網上平台發布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並還夾附事主及其女兒照片,內地物業文件等,披露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