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發出新版《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份代號實務守則:資料使用者指引》,協助機構遵從守則中涉及收集及處理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副本及其他身份代號的要求,包括保留、使用及保安等方面的規定。
私隱專員鍾麗玲在電台節目表示,留意到有公司將身份證副本空白地方用作草稿紙,認為相關做法完全不理想。
她指出,身份證副本始終是敏感個人資料,不應隨便傳送至公司內部不相關的員工或者其他公司,公司要收集這些副本時,要當成機密資料去處理,不要隨隨便便到處放。
鍾麗玲又提到,近年較多人用手機或電郵發放或接收身份證資料,因此《指引》特別加插相關部分,提醒機構收集身份證副本時要用指定電郵,避免用即時通訊軟件的拍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