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部分餐廳的電子點餐系統收集顧客的個人資料。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在電台節目表示,不鼓勵餐廳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收集顧客資料,部分餐廳的手機應用程式會註明,收集顧客資料只作為內部用途或者宣傳,不會向第三方披露,認為有關做法會較好。
他又建議,顧客如認為自己的私隱受到侵犯,可選擇是否提供相關資料,或者不光顧相關餐廳。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法例上雖沒有禁止餐廳收集個人資料後關聯公司進行促銷,但企業必須通知用戶,並要事先取得同意,及讓顧客自行選擇是否同意餐廳收集個人資料。
鍾麗玲表示,如關聯公司業務範圍大,不能排除餐廳或將顧客資料轉交第三方,建議企業列明關聯公司,並在私隱政策及收集資料聲明中,列明是促銷自身產品或是第三方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