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各界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關注。
李家超表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要求成立相關的法案委員會已有一個月,但政府仍未能出席會議向委員解釋修例問題,近期社會對修訂有不同想法,政府亦無機會在法案委員會回應,因此要舉行記者會。他認為,法案委員會是最適合討論問題的地方,期望法案委員會盡快開始審議。
李家超重申,政府提出修例是為了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堵塞法律漏洞,修例適用於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不是為內地而設,所針對的是犯了嚴重罪案的人,不是守法的市民,任何個案如不符法定要求,疑犯是不會亦不能被移交。
他又稱,台灣殺人案疑犯最早會在10月獲釋,而涉及傷人、炸彈等罪行,隨時隨地都可能在香港發生,強調不能容許罪犯藏身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