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今日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對於每月入息超逾限額2倍至不高於5倍的「富戶」,其額外租金上調至2.5倍至4.5倍,新增在兩個申報年期內入息超額4倍、不高於5倍的「富戶」亦要遷出單位。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有見每月入息超逾限額4倍但不高於5倍的富戶,在社會中已是相對有能力的一群,認為相關舉措能讓有能力的富戶及時騰出公屋單位,同時也有4年時間供他們做好上流的準備。
何永賢期待,這些措施能讓公屋更好地體現功能,讓社會上最有需要的基層市民在初期有安身之處,中期累積財富,後期向上流動,形成積極正向的上流階梯,同時也讓公屋得以流轉,更有生命力地扶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