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公布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提出公務員的12項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諮詢期至下月19日。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若以公職人員身份,完全不應參與批評或反對政府的活動,但若以個人身份,則要避免令人誤會是官方意見,不可令人將他跟公職身份扯上關係,令人質疑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未能不偏不倚。
被問到是否規管公務員在社交平台表達意見,楊何蓓茵指互聯網並不是另一個世界,公務員在網上表達任何意見,若以個人身份表達有關政府或政治意見,亦要遵從《守則》。
至於公務員是否可以繼續組織工會,楊何蓓茵表示,工會成立目的是為會員爭取薪酬福利,相關活動並無問題,但如果工會要對其他民生、政治議題表達意見,就需要跟從《守則》,
楊何蓓茵強調,不會主動要求公務員展示私人通訊及對話作核實調查,但若發現公務員在個人空間言行有違《守則》,當局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