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通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國華受賄、濫用職權,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國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李國華涉於1998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江西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西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6645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此外,李國華被指在擔任江西省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産損失4996萬多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李國華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