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A4聯盟」楊永杰、梁文廣、張欣宇、林素蔚表示,支持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是落實人大常委會釋法精神的具體體現,有利於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為國家安全打下一支「強心針」。
「A4聯盟」指出,新引入的「申請前甄別程序」以及「覆核機制」,能確保「專案認許」制度不受濫用,同時未有「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不會削弱辯方原有的選擇法律代表、接受公平審訊權利,在維護國安及保障公民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是維護香港法治的重要舉措,有效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