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常關注今日凌晨約零時45分於港島部分地區發生的供電事故。機電工程署在凌晨約1時27分收到港燈按既定機制通報有關事故後,一直與港燈跟進事態發展,並監察修復工作進度。機電署已要求港燈盡快查明事故成因並就事故在四周內提交詳細報告,並會繼續和港燈密切聯繫跟進,並敦促港燈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與電力公司每年都會就技術、環保及財務方面的表現進行核數檢討,當中包括電力公司客戶表現,並設有賞罰機制;其中,「供電可靠性」表現,是以港燈於該年度所達到的平均服務可用指數為量度標準。而「恢復供電」表現,是以港燈於該年度所達到的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為量度標準。《協議》內賞罰機制以年度結算計算,政府會在有關年度的核數檢討內跟進,並審視今次的供電事故會否觸及相關的獎罰機制。
環境及生態局會在今年與兩家電力公司就《協議》作中期檢討,政府會考慮公眾意見、過去幾年兩家電力公司運作表現,以及最新的經濟狀況後,向兩家電力公司提出修訂《協議》內包括賞罰機制事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