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區上周三(19日)凌晨廣泛地區停電48分鐘,港燈回應傳媒近日的查詢及報道。
港燈於2021年沒有重大停電事故需即時通報機電署;全年共有162宗涉及範圍相對較小的停電事故,當中涉及低壓配電設備的事故,由於不能如涉及高壓輸配電系統般可以遙控處理,需要工程人員到肇事現場親身處理,所需復電時間較長。由於低壓配電設備多位於舊區或較偏遠地區,工程人員更需盡早恢復供電,並不存在以小範圍停電事故拉低恢復供電時間平均數的說法。
《管制計劃協議》於2009年起開始引入客戶表現獎勵/罰款機制,當時已經引入「平均服務可用指數」(ASAI)。其後在2019年對機制作出改善,引入「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Average GSRT)。希望藉有關安排提升供電可靠度,一旦遇上事故,盡量縮短客戶的恢復供電時間。條文主要為提升供電機構對客戶的服務質素而增加。
有評論質疑港燈稱事故是由於意外接駁一條沒有紀錄的 「後備電纜」 所致,查實涉事的「後備電纜」 ,早年因進行電網線路改造 ,變為「後備電纜」。該條「後備電纜」儘管過去十多年來一直接駁在系統上,但是屬一條不在系統內使用的「後備電纜」,並非備用(standby)電纜,而該電纜在設備調試過程中意外通電。由於維持在不通電的狀態,該條「後備電纜」並沒有配置獨立的保護裝置。至於為何這條「後備電纜」沒有顯示在涉事電路圖上,港燈期望在今次調查中找出原因,並正就供電系統作全面檢視,制定一系列改善措施,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港燈已暫停負責涉事工地員工的工作授權的權限,有關員工正接受詳細調查。
該公司會按規定在4個星期內向監管機構提交詳細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