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今早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在明日的特別會議首讀。
林鄭月娥稱,立法會選舉將延至今年12月19日舉行,草案列明,立法會分區直選將劃分為10個選區,港島兩個、九龍3個、新界5個,每個選區60萬至80萬名選民組成。投票辦法亦有修改,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的40席,將以全票制選出;30席功能組別議席沿用得票最多者勝出;至於20席分區直選,就會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即每名選民可選一名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兩人當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表示,政府是按不切割社區、人口基數平均等選管會原則劃界,每個選區的人口都不會超過基準人口5個百分點,只有3個地方選區,包括元朗、沙田及黃大仙,因為人口分布問題而須切割,強調新選區劃界不會影響18區民政事務處工作。
林鄭月娥又指出,為依法規管操縱及破壞選舉行為,政府將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將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列為非法行為,亦禁止故意妨礙或阻止他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