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修改,包括移交門檻由3年提高至7年或以上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回應指,政府的新建議不切實際,重申民主黨要求政府撤回草案。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公布,就《逃犯條例》草案作出3方面修訂。在移交協定加入審訊權利,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迫認罪以及有上訴權等條件。
尹兆堅認為,政府的新建議不切實際、整色整水。有關修改不會寫在法例當中,質疑政府意圖蒙騙市民,所謂「口講口賠」,法例通過後隨時可以不兌現承諾。其次,過去很多例子說明共產黨不可信,例如維權律師王全璋案。
尹兆堅又強烈批評李家超與保皇黨互扯留貓尾、「扮聽民意」。新建議更是為部份權貴「度身訂造」,以爭取他們的支持,重申民主黨要求政府撤回修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