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會議致詞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發揮着獨特的作用,並有2項重點工作。
第一項重點工作是關於相互司法協助安排。香港與內地簽署9項民商事案件相互司法協助安排,與仲裁相關的協助安排包括《仲裁裁決的安排》、《補充安排》及《保全安排》,當中《保全安排》自實施以來,獲廣泛應用。
林定國稱,香港的仲裁機構已經處理超過100宗《保全安排》之下的申請,包括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和行為保全,申請遍布了內地39個法院,其中獲得批准的財產保全申請所涉資產總值已經達到164億元人民幣。
另一項重點工作關於「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目前深圳前海註冊的港澳台及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港資港法」協議選擇香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律,此外,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註冊的港資企業,更可以「港資港仲裁」協議就商事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
他指出,當局正積極爭取在現行機制下容許在自貿區擴大適用範圍,與廣東及澳門的法律部門,每年都會召開聯席會議,共同推動三地仲裁和調解機構的合作。
展望未來,林定國指律政司會繼續與相關的內地朋友、部委及各持份者協作,共同助力國家特別是大灣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