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議員提案,要求制裁49名本港官員及法官,對於有關行動會否觸發啟動《國安法》第55條,將國安法案件交由內地處理。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目前不揣測未發生的事情,強調一般而言,所有觸及國安法案件都是由香港行使管轄權,第55條只是例外條款。
林定國出席香港法律周活動後表示,《國安法》第40條提到,所有觸及國安法的案件由香港警察進行調查工作、香港的律政司進行檢察工作、香港的法院審訊,不是由內地的公安、內地的檢察院、內地的法院。不過,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第55條確保國家安全的案件可以處理,包括有外來勢力影響、國家處於非常水深火熱情況,亦有清晰機制,需要由香港特區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要由中央政府批准,才能動用這個例外條款。
他表示,在過去3年來,香港法庭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時,有哪些法官無行使獨立審判權、無忠於法官誓言,或依據法律和證據判案,答案好肯定是無,如果是客觀事實,為何要對香港法庭無信心。
林定國又說,不論任何背景人士,如果嘗試影響司法系統、影響即將或正在進行的審判,是絕對不可接受,須予以譴責,批評有關行為違反法治精神,更可能構成蔑視法庭。他相信,這只會令香港法律界及司法界更團結,確保司法系統按一如既往的法治精神運作。
對於《基本法》23條立法,林定國稱,政府的立場很清晰,需要在2024年完成立法工作,盡快落實憲制責任,現時正努力做工作,具體時間表等,在適合的時間會向市民公布。
至於如何徵求意見,《施政報告》已提出會適時用合適的方法諮詢,只要有共識會盡快向外公布。他充分理解市民對23條立法的關注,當局希望除了達到立法目的,亦得到市民的理解及認同,因此會做好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