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向大家講解了「冷靜期」的主要詳情,其後收到讀者提出有關「冷靜期」的查詢,為了讓讀者更清楚了解有關「冷靜期」,在此向大家補充一些有關「冷靜期」的額外資料,並分享有關個案以作解說。
讀者A君問道:「本人去年購買了一投資相連保單,每月供款1000美元,眼見目前市場有所回軟,加上早前售出一個物業單位獲利,現希望將手上一筆100萬元的資金加至現有的投資相連保單,不知這100萬元的新增保費會否獲「冷靜期」的保障 ?」
大家請留意,「冷靜期」的目的是讓剛投保的全新壽險保單的保單持有人於一段合理時間內,冷靜地重新考慮是否購買該份壽險保單。換言之,它只適用於全新的保單,若保單持有人只提高現有保單的保費或保障,「冷靜期」便不適用。
讀者B的丈夫早於7年前購買了一份人壽保單,最近有意多買一份附加保障,但不知「冷靜期」是否適用於附加保障。另外讀者B自己亦擁有一份定期人壽保單,最近考慮將該分定期人壽保單轉為一份終身壽險保單,但又不確定轉換後是否還可享有在「冷靜期」內取消投保的權益。
由於附加保障並不是新的壽險保單,所以並不會享有於「冷靜期」內取消投保的權益。此外,保單持有人如欲「轉換」現有保單,例如,由定期保單轉為終身壽險保單,「冷靜期」亦不適用。讀者B在作出決定前先查詢有關資料是十分正確的做法,以免日後出現不必要的損失。
在此亦順帶一提,根據有關規定,「冷靜期」亦不適用於以下的交易類別:
• 在現有保單條款下行使抗通脹條文增加保額
• 一般保險產品
• 團體醫療保險
• 團體壽險及僱主贊助的退休計劃
詳細資料可參考「冷靜期」權益適用範圍列表,有關之文件可於香港保險業聯會之網頁下載。
「冷靜期」是為了保障保單持有人,讓他們在購買保單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冷靜考慮所購保單是否適合自己,但切勿誤以為所有保單都會自動受「冷靜期」的保障。最適當的方法是向你的獨立理財顧問了解何謂「冷靜期」及清楚明白其適用範圍,確保你得到最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