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令後,南韓戒嚴司令部發布一號戒嚴令,包括六大要點。
由當地時間12月3日晚上11時起,在南韓全境,禁止國會和地方議會、政黨的活動和政治結社、集會、示威等一切政治活動;禁止否定自由民主主義體制或企圖顛覆的一切行為,禁止假新聞、捏造輿論、虛假煽動。
另外,所有的言論和出版都受戒嚴司令部控制;禁止造成社會混亂的罷工、怠工、集會行為;包括實習和住院醫生在內的正在罷工或離開崗位的所有醫務人員,在48小時內回到本職工作,如果違反,將根據戒嚴法進行處罰。
此外,除了反國家勢力等體制顛覆勢力外,普通國民將盡量減少日常生活的不便。
戒嚴司令部表示,對於違反有關戒嚴令者,可以根據大韓民國戒嚴法第9條(戒嚴司令官特別措施權),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逮捕、拘禁、扣押搜查,並根據戒嚴法第14條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