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施政報告》記者會表示,全港有大約11萬劏房戶,涉及約22萬名居民,處理劣質劏房時不能操之過急,要穩慎有序,配合公營房屋供應步伐,小心部署,讓相關業主和住戶有足夠時間安排,避免引起居民混亂恐慌,甚至流離失所。
黃偉綸指出,《施政報告》宣布以立法方式制定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合乎標準的單位命名為「簡樸房」,法例訂明最低標準,包括面積、樓底高度、消防、通風、衞生、獨立水電錶等要求,不符合標準的單位必須改建,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當局亦會設立登記制度和設立寬限期,讓業主有時間進行工程和申請認證,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才能出租。
他強調,當局會以務實、以民為本的方向,配合市場新供應和公營房屋供應和政策,在登記期結束後,按部就班有序推進執法行動,逐步取締劣質劏房,直至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