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建議以發牌方式規管網約車平台,消委會建議可透過現時由運輸署發出且仍有餘額的1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監管相關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以前瞻性及保障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制定合適的政策,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及安全的選擇。
消委會認同立法規管網約平台,將有助進一步開放市場,推動公平競爭,讓市民有多元化和安心的選擇,期望政府可以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結合本地市場的現況,建立一個完善的立法框架,包括消費者保障、數據透明度、車資計算、評分及投訴機制、保險要求、司機年資及健康狀況、培訓參與等。
消委會期望,政府能從多方面審慎評估不同營運模式的可行性,包括汽車共乘等新型出行模式是否適合引入香港,以便善用交通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