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院校絕非法外之地,所有師生均須遵守法律,包括《港區國安法》,政府已通過恒常溝通渠道,提醒院校在《國安法》下的法定責任,以加強防範和及時制止在校園內出現有可能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或其他違法活動。
她指出,研究資助局在各研究資助計劃的申請書中,提醒院校及研究人員需要遵守法例和其他健康、安全及道德相關的標準,院校在遞交申請及接受獲批的資助時,亦必須承諾會妥善監管其研究項目,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此外,由創新科技署管理的「創新及科技基金」下各項資助計劃,亦要求院校須遵守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