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以任何方式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案件今日(21日)在高院進行聆訊,由法官陳健強處理。陳健強押後至下周五(28日)頒布裁決。
律政司上月5日入稟,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互聯網,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榮光》,包括其旋律、歌詞或任何改編版本。具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的煽動意圖、或使《榮光》被誤會為對香港國歌,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
本案在上月13日於高院進行「法庭指示」聆訊,當時由法官陳嘉信負責。不過陳嘉信之後被揭發在撰寫其他案件判詞時涉司法抄襲,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事件對陳作出嚴肅訓誡。而本案聆訊現改由陳健強處理。